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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(2 / 2)

身上。

哗啦啦的声音以及细不可闻的痛呼是如此的悦耳,燕尽眼一闭,安心倒地。

丫的,干死你个虐待狂死绿茶!烫不死你!

燕尽心想,他上辈子好像也没做过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事。

这辈子倒是鲨过人,但那是这辈子的事。

话又说回来,他究竟是什么样的狗屎运能开出这种角色卡?

——父母双亡,多地辗转,被好心的无争山庄庄主原东园买下给自己儿子当随从,但庄主好心,少庄主可不好心。

这货就是个死绿茶,眼瞎心黑,人前忧郁潇洒,人后对着燕尽阴阳怪气,最近还莫名其妙地喜欢伸手摸他眼睛,那力道简直想要将他眼睛挖出来似的。

燕尽越想越郁闷。

燕奴的奴可不是刘寄奴的奴,后者一介布衣到乱世之主,燕奴是奴隶中的受气包,奴仆中的出气筒,活生生的一个大冤种。

现在,大冤种因烫伤主子、但因不明原因而发烧昏迷头晕眼花,因而躲过了来自黑心少庄主的惩罚。

原随云躲得极快,但燕尽泼得准,热水比迷药还难避。

神经少主右半边身子和大腿烫得红通通,此时此刻大约正忍着痛让大夫上药,即便如此,还得保持着云淡风轻的姿态,眉头轻蹙,心里扭成麻花。

燕尽想想就爽得不行,转念想起原随云这些年对他的折腾,又郁闷了。

那货磋磨折腾他一点不留情,明里春风暗里藏刀,他竟然只因为泼了壶热水就爽了?

不可以!绝对不可以!

从天而降砸出燕尽前世记忆的存在在他昏迷期间一直进行自我修复,燕尽是被脑子里咔嚓嚓乱糟糟的声音吵醒的。

勉强梳理好记忆,能够独立思考之后,燕尽用时十分钟与该存在进行沟通,大致明白了对方的身份。

自称为马甲系统321的存在,对燕尽而言不是“转世投胎十五年后我激活了金手指”,而是——

“转世投胎当了十五年的倒霉蛋被一迷路的系统砸出前世记忆。对方还希望倒霉蛋能帮忙一起积攒能量找到回去的路,作为报酬,在此期间可以充当倒霉蛋的金手指……”

【正是如此,你的总结能力非常优秀。】

燕尽麻了,金手指是个会迷路的高维存在——听听!这话合理吗!

活着好累。

干脆莽一波带走傻叉原随云后重开吧。

说不定还能滚回去当牛马呢。

燕尽累觉不爱。

转世十五年,他在原随云身边呆了八年。

如今原随云十八,遇到燕尽的时候十岁,还没有像现在这样深藏不露,但私下的阴森男鬼模样没比现在差多少,所作所为甚至更过分。

原东园让七岁的燕尽陪着原随云,更多的是想让他做儿子的玩伴,年纪小,乖巧懂事,既能为原随云打发时间,又能替原随云做事。

三岁的年纪差不大不小,一起长大,名为主仆,实为兄弟。

原东园征求过原随云的意见后才挑中了燕尽,但他印象里的儿子依旧是三岁时玉雪可爱善良懂事的模样,丝毫没意识到原随云的心早在数不尽的黑暗中扭曲腐烂,滋生出更多的黑暗。

原随云也很会演,在和燕尽第一次见面时牵起了他的手,对他微笑,身后落日余晖,衬得这货人模狗样。

原东园欣慰地看着这一幕,从那之后不管原随云和燕尽如何相处,都有因这一幕而诞生的滤镜而被美化。

连“燕奴”这个名字,也是原随云取的。时人取名,“奴”字显亲昵,常做小名。

原随云取这么个名字,真心显然不是因为亲近,起码燕尽只感觉到了几分隐晦却深沉的恶意。

燕奴一直觉得原随云脑子有病,但人在屋檐下,不得不低头,时常当原随云的捧哏,经验丰富,原随云一颦一笑,燕奴就知道他要放什么狗屁。

现在前世今生记忆兑一起,燕尽累觉不爱之余,也觉得自己实在是厉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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